京華時報訊(記者趙鵬)市財政局昨天公佈了《北京市市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預算管理暫行辦法》。該辦法規定,市級預算單位應對本單位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中200萬元以上的項目實行績效評價,接受社會監督。而威剛記憶卡績效評價差的項目,後期資金將可能被削減。
  據悉,此舉是為了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,加強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預算管理,以便提高財外接式硬碟政資金使用效益。
  對於200萬元以上的項目實行績效評價,財政部門解釋,市級預固態硬碟算單位應建立服務對象意見反饋機制,主動向服務對象公開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內容,負責監督項目實施。而績效評價結果將逐步向社會公佈,接受社會監督。
  市財政局表示,將會同有關部門對重點領域和mSATA重點項目進行財政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,並將其結果作為以後年度安排項目預算資金的依據。對於項目一期績效評價結果不好的,財政部門將會考慮削減項目二期的預算資金,促使相關單位提高財政資金使用中的績效水平。
  此外,在編製年度預算前,辦法也規定,應根據本單位職能和政府購買服務目錄開展需求調研,提出年度購買服務項目。對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在項目申報系統中應予以明示,且需要在服務項目申報書的“績效買屋目標”中,明確填報支出方向、服務內容、服務對象、服務數量、實施期限等內容。
  預算批覆後30個工作日內,市級預算單位應將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年度計劃信息向社會公佈,並抄送市財政局。年度計劃信息應包括當年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購買主體、服務內容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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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政府如何採購服務?
  一般來說,政府採購範圍內的項目要按照政府採購相關規定,通過公開招標、邀請招標、競爭性談判、詢價、單一來源採購等方式實施購買。而在政府採購範圍以外的,可以參照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實施購買,也可採取委托等合同方式實施購買。
  本次暫行辦法規定,市級預算單位應與承接主體簽訂項目合同。合同中應列明服務內容、對象、服務範圍、期限、數量、質量、標準、資金總額及支付方式,購買主體和承接主體雙方的權利、義務及違約責任等內容。
  政府能買哪些服務?
  據悉,政府購買服務內容實行指導性目錄管理。昨天,北京市財政局還公佈了《北京市2014-2015年市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》,裡面概括性地列出了政府可購買的服務範圍。
  該指導性目錄共包括教育類、醫療衛生及計劃生育類等12大類,以及校園安全保障、居民就醫預約掛號服務等81項具體服務。其中,在輔助性服務中,車輛租賃、維修保養、物業管理等均包括在內。  (原標題:政府買服務超200萬需績效評價並公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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